机关党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1.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。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,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、上级组织及学校党委各项决议、决定在机关各部门的贯彻执行。
2.负责机关理论武装。坚持创新理论引领,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;抓好思想政治工作,提升机关思政引领力。
3.负责机关党建工作。加强机关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党支部建设,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强化机关党建引领。
4.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。抓好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,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;负责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以及党内统计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。
5.负责机关作风建设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,指导、督促、检查机关各部门履职行权工作,推进党员干部提升“三种能力”、锻造“九种作风”,提高机关工作效率。
6.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守党的纪律,加强监督检查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7.协助做好机关干部工作。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机关部门干部的选拔、任用和民主评议等工作。
8.协助做好统战工作。执行党的统战政策,关心机关党外人士,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机关统战工作。
9.协调推进机关综合事务。深入调查研究,加强与机关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。关注教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,做好沟通协调工作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
10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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