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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机关委员会工作职责

一、主要工作职责

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机关委员会(以下简称机关党委)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。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
)负责机关部门、单位党的建设。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研究制定工作规划,并抓好组织实施。指导机关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。监督检查机关党支部、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,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,并向学校党委报告。

(二)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、决定,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创先争优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,努力完成本部门、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,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,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
(三)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指导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
(四)密切联系群众。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了解群众诉求,维护群众正当权益。

(五)落实党的各项制度,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。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把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。加强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创建“六好”(组织建设好、制度执行好、工作运作好、活动开展好、档案建立好、作用发挥好)支部。督促支部按时换届选举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(六)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;督促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,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,树立“勤政、务实、廉洁、高效”的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,做好服务工作。

(七)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。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及时了解、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。

(八)协助党委组织部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、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。

(九)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机关党委组织机构

 机关党委书记:符成彦

     机关党委副书记(纪委书记):张洪斌

     机关党委委员:林丽菲

  三、机关党委隶属党支部(17个)

  1.学校党政办党支部;2.五指山管办党支部;3.组织部党支部;4.人事处党支部;5.宣传统战党支部;6.纪委监察党支部;7.学生工作党支部;8.保卫处党支部;9.教务处研究生处党支部;10.财务处党支部;11.国资处党支部;12.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党支部;13.质评办联合党支部;14.国科联合党支部;15.团委党支部;16.科技园管办党支部;17.审计处党支部。

 机关党委办公室电话:(089888657895